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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鹽專營專欄

改革法規

安徽省“十三五”金融業發展規劃

“十三五”時期是我省加快建設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美好安徽、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為促進全省金融業持續健康發展,更好地發揮金融在全省經濟轉型升級和跨越式發展中的支撐引領作用,依據《安徽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根據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省第十次黨代會精神,堅持以新發展理念為引領,全面實施“五大發展行動”,著力構建金融和資本創新體系,編制本規劃。

第一章 發展基礎和發展環境

第一節 發展基礎

“十二五”時期,我省金融業持續快速發展,金融體系不斷健全,金融規模不斷擴大,金融改革不斷深化,金融業服務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取得顯著成效。

金融總量快速增長。2015年末,全省金融機構本外幣存款余額34826.2億元,其中人民幣存款余額34482.9億元,居全國第14位,中部第4位;本外幣貸款余額26144.4億元,其中人民幣貸款余額達25489.1億元,居全國第13位,中部第3位,存貸款余額均較“十一五”末翻了一番多。“十二五”期間,全省累計實現直接融資7526億元,新增A股上市公司36家,2015年末全省有A股上市公司88家,居全國第9位、中部第1位;“十二五”時期累計保費收入2640.1億元,累計賠付支出1012.4億元,較“十一五”時期翻了一番。2015年末,全省保險深度3.18%,保險密度1137.64元/人。

專欄1:保險深度和保險密度

保險深度:指某地保費收入占地區生產總值(GDP)之比,反映該地保險業在整個國民經濟中的地位。計算公式為:保險深度=保費收入/地區生產總值。

保險密度:指按當地人口計算的人均保險費額。反映該地區國民參加保險的程度,以及地區經濟和保險業的發展水平。

金融業對經濟的貢獻度逐年提高。“十二五”時期全省金融業增加值年均增長25.67%,2015年金融業增加值達1241.9億元,占全省GDP的5.6%,占全省服務業增加值14.4%,對全省GDP增長貢獻率達到9.7%,成為國民經濟重要支柱產業。

專欄2:“十二五”期間我省金融業主要指標實現“六個規模翻番”

金融業主要指標

2010

2015

年平均增長率

全省金融業增加值(億元)

396.2

1241.9

25.67%

本外幣存款余額(億元)

16477.59

34826.23

16.15%

本外幣貸款余額(億元)

11737.80

26144.36

17.37%

直接融資(億元)

500.31

2980.34

42.89%

保險賠付(億元)

104.60

276.90

21.49%

融資擔保在保余額(億元)

624.00

1596.13

20.66%

金融體系不斷完善。截至2015年末,全省共有開發性銀行1家、政策性銀行2家、國有商業銀行5家、郵政儲蓄銀行1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10家、外資銀行4家、城市商業銀行4家、農村商業銀行83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4家、信托公司1家、企業集團財務公司6家、汽車金融公司2家、金融租賃公司2家、村鎮銀行65家、農村資金互助社1家,證券期貨法人機構5家、證券期貨分支機構296家,保險市場主體57家。此外,全省共設立小額貸款公司439家、融資擔保機構352家、融資租賃公司38家和典當公司337家。全省初步形成了銀行、證券、保險、信托、期貨、基金等傳統業態與汽車金融、財務公司、金融(融資)租賃、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P2P、眾籌等新興業態共同發展的多元化金融組織體系。

金融業運行質量良好。2015年末,安徽金融業總資產達42797.5億元,其中,銀行業36227.2億元,證券業1042.9億元,保險業1538億元;銀行不良貸款余額和不良貸款率持續保持“雙降”,全省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良貸款余額505.2億元,不良貸款率1.93%,比2010年末下降1.77個百分點,資產質量位居全國前列;法人銀行機構資本充足率為14.1%。

改革創新穩步推進。農村金融綜合改革有序推進,改制組建83家農村商業銀行,在全國率先完成全部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改制并組建農村商業銀行。徽商銀行分支機構遍及全省縣域,村鎮銀行實現了縣域全覆蓋,省市縣三級功能互補、上下貫通的政策性融資擔保體系建成,新型政銀擔合作模式試點順利,省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成功設立,小微企業金融綜合服務平臺作用初顯。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融資擔保公司等規范有序發展。

強化薄弱環節金融服務,2015年末全省共設立各級小微企業服務專營機構460余家,小微企業貸款專業支行、特色支行和重點推進行250余家。大中型商業銀行共設立鄉鎮網點658個,村鎮銀行設立鄉鎮支行55個。大力開展“信貸+”跨業態合作貸款模式,先后推出“信貸+資本”“信貸+稅務”“信貸+擔保”“信貸+保險”等,全省共涌現“三板貸”“稅融通”“見保即貸”“五位一體”等創新金融產品200多個。在全國率先開展“4321”新型政銀擔風險分擔合作機制試點,對單戶企業在保余額500萬元及以下、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的小微企業擔保貸款代償實行比例分擔。“十二五”末,小微企業貸款余額8101.96億元,較“十一五”末增長2.79倍;涉農貸款余額8521.48億元,較“十一五”末增長2.16倍。

專欄3:“4321”新型政銀擔合作

4321”新型政銀擔合作:是指對于單戶企業在保余額500萬元及以下、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的小微企業擔保貸款代償,由原擔保機構、中央和省財政代償補償專項資金、合作銀行、地方財政按照4:3:2:1比例進行風險分擔的機制。

風險防控能力增強。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穩步推進。縣域動態信用信息采集機制初步建立,以縣(市、區)為單位的農戶、農村企業、農村經濟組織等涉農主體信用信息采集工作全面開展。2015年末,全省已建立信用檔案信息1013.6萬戶,已評定信用農戶數達527.8萬戶。強化金融監管部門與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配合協調,建立金融風險防范和化解機制,加強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積極化解企業信貸等金融風險,全省金融秩序穩定。

同時,我省金融業自身發展水平和金融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仍顯不足:一是地方金融機構數量偏少、規模偏小、實力不強,全省地方金融資產僅占全省金融資產52.84%。二是金融業發展相對不足,2015年全省金融業增加值占GDP的5.6%,低于全國2.8個百分點。三是金融服務供給能力不足,2015年全省GDP占全國比重為3.25%,同期社會融資規模占全國比重僅為2.32%。四是直接融資比重偏低,以銀行信貸為主的間接融資占主導地位,“十二五”期間全省累計直接融資占社會融資規模比重僅為15.2%。

第二節 發展環境

今后一個時期,世界經濟在深度調整中曲折復蘇,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蓄勢待發,我國經濟將保持中高速增長,我省加快發展面臨諸多有利條件。“十三五”期間,我省人均生產總值有望突破1萬美元大關,為金融業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未來5年,國家將繼續深化金融改革開放,金融市場空間進一步擴大,金融市場活力進一步增強,金融市場配置資源效率進一步提高,金融業將得到進一步發展。

隨著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扎實推進,創新驅動戰略深入實施,創新創業和產業轉型升級對金融服務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時金融業競爭格局重構,跨市場交叉性金融業務興起,金融業綜合經營態勢日趨明顯,互聯網金融等新興業態發展迅猛,將給傳統金融業務帶來更大沖擊,市場競爭加劇可能引發的金融風險隱患不容忽視。

第二章 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

第一節 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視察安徽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按照省第十次黨代會部署,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服務實體經濟為中心,以支持促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加快金融業發展為主抓手,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營造良好金融生態環境為保障,加快構建現代金融服務體系,著力擴大社會融資規模,著力優化融資結構,著力完善金融風險防控體系,切實維護地方金融穩定,為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實支撐。

第二節 發展目標

——金融業貢獻率進一步提高。全省金融業增加值年均增長15%左右,2020年金融業增加值達2500億元左右,占全省生產總值和服務業增加值的比重分別達到7%和17%左右。

——信貸投放規模進一步擴大。到2020年末,全省金融機構本外幣存款余額達到52000億元,年均增長8.5%左右;貸款余額達到46000億元,年均增長12%左右。“十三五”期間,新增信貸融資總額超過20000億元,其中,“十三五”末年度力爭新增貸款4900億元以上。

——直接融資比重顯著提升。到2020年末,全省在滬深港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數量力爭達到200家,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企業數量力爭達到650家,在省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企業數量力爭達到1500家。全省直接融資額年均增長15%以上,2016-2020年直接融資凈額力爭累計達到1萬億元,其中,股權融資額力爭達到2000億元。全省證券化率力爭達到60%。到2020年,全省社會融資規模力爭達到8000億元,其中,直接融資占比超過30%。

——保險業保障能力不斷提升。到2020年,基本建成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需求相適應的現代保險服務業,力爭保險深度達到5%,保險密度達到3000元/人。

——地方金融機構加快做強做大。推進地方金融機構改革創新、資源整合,做大做強一批有實力、有特色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推動傳統金融、新興金融共同發展,創設一批符合安徽實際的新型金融機構。力爭使各類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和金融組織數量明顯增加,地方法人金融機構資產占比顯著提升。

——金融生態環境進一步優化。全省征信體系進一步完善,社會誠信水平明顯提高,金融中介服務機構專業化水平進一步提升,金融債權得到有效維護,金融資產質量不斷提高,金融風險防控體系不斷健全,金融市場保持穩定。

專欄4:“十三五”期間金融業發展的主要目標

2015

2020年目標

年均增長(%

金融業增加值(億元)

1241.9

2500

15

金融業增加值占GDP比重(%

5.6

7

/

金融業增加值

占服務業增加值比重(%

14.4

17

/

社會融資規模(億元)

3575

8000

17.5

直接融資比重(%

13

30

/

本外幣存款余額(億元)

34826

52000

8.5

本外幣貸款余額(億元)

26144

46000

12

滬深港證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數量(家)

95

200

/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

系統掛牌企業數量(家)

164

650

/

省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

掛牌企業數量(家)

710

1500

/

證券化率(%

52.5

60

/

保險深度(%

3.18

5

/

保險密度(元/人)

1138

3000

/

第三章 主要任務

第一節 強化金融支撐作用

加大有效信貸投放。積極爭取大型商業銀行總行信貸規模支持,盤活存量資金,加大投放力度,保持信貸投入適度增長。發揮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改制后資金充足、地方城市商業銀行網點遍布、村鎮銀行深耕縣域等優勢,加快投放進度。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優化信貸結構,圍繞“三重一創”等重大戰略部署,重點支持先進制造業、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健康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加強對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金融支持。加大各類銀行對棚戶區改造等民生重點工程的金融支持力度。大力支持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大力推進信貸服務向特色化、差異化方向發展,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供更專業的金融服務。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小微企業貸款專營機構和“三農”貸款事業部,發行小微、“三農”專項金融債券等,推動建立盡職免責制度,強化小微企業和“三農”等薄弱環節金融服務。

大力發展綠色科技金融。支持銀行完善綠色信貸流程,創新機制,豐富綠色金融產品。培育更多綠色企業上市融資。提高綠色保險覆蓋面。探索建立綠色項目庫,鼓勵各類產業發展基金投資安徽綠色項目庫,支持以PPP模式操作相關項目。立足我省經濟和產業特色,創新綠色信貸產品和服務,加大對綠色經濟、低碳經濟、循環經濟信貸資金支持力度,支持生態安徽建設。進一步加大環境權益交易市場參與度,運用環境權益類融資工具,擴大綠色金融融資規模。大力發展科技金融,支持銀行建立科技金融專營機構,在科技型企業密集地區設立科技支行、科技金融事業部等。對信用等級較高的科技企業試驗和推廣發放科技信用貸款。改進科技金融信貸模式,鼓勵銀行對科技企業開通金融服務“綠色通道”,適當提高對科技型中小微企業不良貸款風險容忍度。鼓勵科技企業通過發行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等方式融資。創新科技保險業務,鼓勵保險公司開發適合科技型企業需求的保險產品,積極推進銀保合作。

充分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大力推動股份制改造,加強上市后備企業培育,到2020年末,力爭全省上市(掛牌)后備資源庫企業達到3000家。鼓勵企業對接滬深港交易所,推進企業上市。支持暫未達到公開發行上市標準的中小微企業在“新三板”和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掛牌融資,鼓勵掛牌企業通過做市交易等方式促進股權順暢流轉。推動上市公司再融資和并購重組。支持企業發債,探索發行新型債務融資工具,努力擴大債券融資規模。推進與期貨交易所戰略合作,爭取將我省優勢產品納入期貨交易品種范圍。鼓勵企業參與期貨交易,開展套期保值。

擴大股權投資規模。積極運作省產業發展基金,“十三五”期間實現累計投入資金600億元。鼓勵設立天使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各類股權投資基金。支持大企業設立產業創投基金,為產業鏈上下游創業者提供資金支持。建立農業產業化發展基金。支持我省券商發起設立股權投資與做市(報價交易)基金,為我省在“新三板”和省區域股權交易市場掛牌企業及擬掛牌企業提供股權投資、做市和報價交易服務。

強化保險服務能力。支持保險機構開展職業年金、企業年金等業務,推動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發展,推進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等新型養老模式,滿足多層次養老保障需求。推動商業保險機構經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鼓勵保險機構開發各類醫療、疾病、護理等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支持保險公司設立健康管理機構、醫療機構以及參與公立醫院改革,提供多樣化健康保險服務。大力發展環境污染、食品安全、安全生產等責任保險,深入推進醫療責任和醫療意外保險,發揮責任保險化解矛盾糾紛功能作用,運用保險機制服務社會管理創新體系。深入推進科技保險發展,服務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擴大治安保險覆蓋面。進一步推進政策性農業保險,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逐步提高保費補貼標準,積極推廣政策性附加商業補充保險模式,加大對特色農業保險省級獎補力度,引導鼓勵各地提高設施農業、淡水養殖、家禽、中藥材、毛竹、果樹、油茶、茶葉等特色農業保險的覆蓋率。穩步推進育肥豬保險試點,擴大農房保險、農機具保險、小額人身意外保險等涉農保險覆蓋面。盡快實現政策性森林保險全覆蓋,由初期保成本逐步過渡到保價值,充分發揮其防災減損功能。探索建立全省巨災保險制度體系。優化保險資金投資環境,完善保險資金與地方融資項目對接機制,擴大我省保險資金運用規模。

推進金融扶貧工程。推動貧困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可貸資金主要用于當地信貸投放,力爭貧困縣每年各項貸款增速高于當年全省各項貸款平均增速,新增貸款占全省貸款增量的比重高于上年水平。積極支持貧困地區企業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推動股權和債券融資并重,擴大貧困地區直接融資規模。充分發揮開發性金融、政策性金融扶貧作用,按照微利或保本的原則發放長期貸款,支持貧困地區易地扶貧搬遷和基礎設施建設。積極創建政策性金融扶貧示范區,探索信貸、財政扶持資金協同扶貧模式。有效推動產業扶貧工作,切實加大對貧困地區特色產業發展的支持力度。完善貧困戶保險保障體系,積極發展扶貧小額貸款保證保險。實施“精準扶貧小額信貸工程”,向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提供免抵押、免擔保的信用貸款,實行利率優惠。加大創業擔保貸款、助學貸款、婦女小額貸款、康復扶貧貸款實施力度。全面推行支農再貸款“項目化直貸”等精準扶貧模式,降低貧困戶和扶貧開發主體融資成本。

第二節 完善金融組織體系

大力引進各類金融機構。大力引進境內外金融機構來皖設點展業,升格分支機構。支持現有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合理增加分支機構與營業網點,擴大地域覆蓋面。鼓勵建設特色產業園區,培育金融產業集群。依托合肥濱湖金融綜合服務基地、蕪湖皖江金融集聚區,加快引進知名金融機構入駐,爭取建成若干數據備份、災備中心、客戶服務、業務處理、創新研發、信用卡及培訓等金融綜合服務中心。

打造地方金融骨干企業。支持具有較強競爭力的金融機構立足安徽、面向全國,開展戰略性機構布局。推動地方城市商業銀行在國內主板上市,增強資本實力,優化治理結構,提升管理水平,鞏固在全國城市商業銀行中的領先地位。引導地方法人證券機構建成具有國際競爭力、品牌影響力和系統重要性的全功能現代投資銀行,主要業務指標在全行業位置明顯前移。充分發揮政策性擔保龍頭機構在全省擔保體系中的骨干作用,做強擔保主業,強化再擔保功能,努力成為全國擔保行業的排頭兵企業。支持農業信貸擔保專業機構發展。積極推動地方法人保險機構擴大政策性保險業務,積極開展商業性保險,推進跨區域發展。做大做強地方法人信托機構,力爭形成在全國有一定影響力的專業化理財機構。探索組建省屬國有金融資本運營公司,構建現代綜合型金融控股集團。鼓勵和支持供銷系統豐富經營網絡布局、擴大經營業務規模,努力打造“以農村金融服務為特色、以互聯網金融為核心”的綜合性新型金融控股平臺。

壯大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做大做強農村商業銀行體系,推進農商行增資擴股,打造現代商業銀行,支持和推動農村商業銀行上市或在新三板、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加快組建地方民營銀行,爭取有條件的市布局民營銀行。支持地方法人銀行申請設立直銷銀行業務板塊子公司。支持省屬國有企業探索設立重點服務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的微型證券公司。支持有關機構在條件成熟時與符合條件的港澳臺投資者合資設立外資參股證券公司。爭取我省符合條件的法人銀行進入科技創新企業投貸聯動試點名單,設立具有投資功能的子公司開展投貸聯動業務。爭取在農業人口較多、糧食主產區及小微企業集中的市轄區設立村鎮銀行。大力發展金融租賃公司、消費金融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汽車金融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

規范發展互聯網金融。鼓勵省內各類金融機構依托互聯網技術,拓展互聯網金融業務,實現傳統金融業務與服務轉型升級。支持有條件的金融機構建設創新型互聯網平臺,發展總部型互聯網金融。打造互聯網金融企業孵化器,建設一批具有全國影響力的互聯網金融集聚區。支持互聯網企業依法合規開展金融業務,采取申請或收購兼并等方式獲得互聯網金融業務許可。積極爭取互聯網金融業務牌照,基本實現互聯網金融業態全覆蓋。鼓勵互聯網金融、傳統金融跨界融合發展,依法合規開展合作,探索新型業務模式。建立完善適應互聯網金融特點的監管長效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市探索建立互聯網在線綜合監管平臺,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可持續發展。

發展地方交易市場平臺。統籌優化各類交易場所的區域和行業布局,推動設立一批符合實體經濟發展需求、風控機制較為健全、具有較強影響力和集聚力的交易場所。支持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增資擴股,壯大資本實力,拓展業務范圍,增強服務能力。推動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建立集信息發布、交易組織、咨詢、投融資、電子交易平臺等為一體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機構,逐步形成全省統一聯網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體系。

第三節 大力發展普惠金融

深化農村金融綜合改革。以有效增加農村金融資源供給為主線,深入推進農村金融組織創新、機制創新、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加強金融服務支撐體系建設,綜合運用財政稅收、貨幣信貸、金融監管等政策措施,推動金融資源向“三農”、小微企業和縣域傾斜,確保農業和小微企業信貸總量持續增加、貸款比例不降低。

加強機構網點建設。支持農業政策性銀行進一步完善縣級分支機構布局,實現縣級營業網點全覆蓋。引導和支持大型商業銀行加快縣域空白網點布局,加快實現縣域全覆蓋,鼓勵在有條件的鄉鎮增設具備信貸功能的分支機構。支持股份制銀行加快向縣域和鄉鎮延伸服務網點。鼓勵商業銀行單列小微企業和涉農信貸計劃,建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支持條件成熟的銀行設立小微企業信貸子公司。推動地方城市商業銀行加快普惠金融體系建設,擴大縣域支行小微企業、“三農”信貸審批權,在有條件的鄉鎮加快設立分支機構,在有條件的行政村設立惠農金融服務室。支持村鎮銀行在鄉鎮布設網點。

深化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改革。推動農村商業銀行堅持立足縣域、服務“三農”和小微企業的定位,完善農村商業銀行特色化公司治理結構。鼓勵農村商業銀行增資擴股,壯大資本實力。鼓勵監管級別二級以上的農村商業銀行跨區域設立分支機構。深化省農信社改革,逐步淡出行政管理,強化服務職能,探索建立省級農村商業銀行。支持省農信社加快推進面向“三農”和農村商業銀行的綜合化金融服務平臺建設。

規范發展新型金融組織。支持發起設立主要服務小微企業和“三農”的融資租賃公司和金融租賃公司,鼓勵社會資本在縣域發起設立融資租賃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典當行等機構。鼓勵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機構增資擴股,增強資本實力,力爭每個市有1家資產超過10億元的擔保機構。進一步拓展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企業融資渠道,加快接入征信系統。探索組建小額貸款公司聯合體,設立以龍頭企業為發起人的行業性小額貸款公司,探索試點小額貸款公司轉制村鎮銀行。積極探索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發展的有效途徑,穩妥開展農民合作社內部資金互助試點。支持農村小額信貸組織發展,持續向農村貧困人群提供融資服務。鼓勵供銷系統依法設立農村互助合作保險組織,開展互助保險業務。

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針對小微企業、高校畢業生、農戶、特殊群體以及精準扶貧對象量身開發小額貸款產品。深入實施“稅融通”業務,實行批量操作,不斷擴大業務規模。推行“一次核定、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周轉使用、動態調整”的信貸模式,合理確定貸款額度、放款進度和回收期限。加快推廣微貸技術。依托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推廣產業鏈金融模式。鼓勵并推動符合條件的“雙創”公司發行債券融資,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探索對社會辦醫、社會養老的金融支持方式。開發適合殘疾人特點的金融產品。引導有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無障礙銀行服務網點。

推進抵質押擔保方式創新。進一步依法放寬抵質押登記限制。進一步規范股權質押登記,提高登記效率。開展動產質押貸款業務,建立以互聯網為基礎的集中統一的自助式動產、權利抵質押登記平臺。積極推進商標權、專利權等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探索建立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市場化風險補償機制。開展政府購買服務合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協議項下權益(含特許經營權)質押貸款業務,促進基礎設施建設重點項目實施。在經批準的縣(市、區)穩步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和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貸款試點。推廣大型農業機械設備、運輸工具、林權、水域灘涂養殖權、水電(供水)水利資產等新型抵質押擔保方式。鼓勵農業企業為農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貸款擔保。積極在全省范圍內建立和推廣“守合同重信用企業信用增信融資”方式,開展信用增信融資。

提升金融機構科技運用水平。建立大數據信息共享機制,鼓勵金融機構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新興信息技術,打造互聯網金融服務平臺,為客戶提供信息、資金、產品等全方位金融服務。引導金融機構積極發展電子支付手段,逐步構筑電子支付渠道與固定網點相互補充的業務渠道體系,大力發展電子銀行業務,加大自助設備投放。支持保險機構依托互聯網和移動通信技術,建立支持咨詢、投保、退保、理賠、查詢和投訴的在線服務體系,探索通過短信、即時通訊工具等多種方式開展保全、客戶回訪,建立快速受理、快速理賠、快速結案機制。

切實降低融資成本。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規范收費、合理定價,提高金融服務收費信息透明度。發揮安徽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的利率定價協調作用,加強對金融機構存款利率的引導,抑制籌資成本不合理上升。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落實續貸政策,采取下放貸款審批權限,提前開展續貸審批、設立循環貸款、實行年度審核制度等措施,提高貸款審批效率,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完善金融基礎設施建設。鼓勵銀行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在農村地區發展移動金融服務,加強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的開發和推廣,完善電子支付手段。推廣銀行卡等非現金支付工具,加大農村地區銀行借記卡發卡量,推廣銀行卡便民業務。加大農村地區POS機、自動柜員機等銀行卡受理機具的布放,切實改善鄉村銀行卡受理環境。支持農村金融服務機構和網點采取靈活、便捷的方式接入人民銀行支付系統或其他專業化支付清算系統。鼓勵商業銀行代理農村地區金融服務機構支付結算業務。支持農村支付服務市場主體多元化發展。鞏固助農取款服務村級覆蓋網絡,在此基礎上建設具有支付、國庫、征信、現金服務、維權功能的惠農金融服務室。

第四節 優化金融產業布局

積極加強區域金融合作。主動強化長三角金融合作,充分利用長三角金融協調發展的合作機制,積極參與長三角區域的金融市場聯動、產業整合和管理創新,承接長三角的金融市場、國際金融服務和金融產業鏈及金融后臺服務系統向安徽延伸;著力加強與長江經濟帶區域內省份的聯系互動,借助區位優勢,進一步推動區域金融創新、金融服務的溝通協作,在產品研發與營銷、資源共享、風險防范、人才交流等方面加強協作,實現金融資源跨區域優化配置。

合理配置區域金融資源。著力建設金融集聚區,積極推動金融資源在中心城市有效集聚,提升金融產業的規模化水平。支持合肥建設省區域性金融中心。借助安徽列入國家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域的契機,以合蕪蚌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為重點,開展金融集聚區建設試點,高起點制定建設規劃,科學安排重點金融項目,盡快形成特色鮮明、功能互補的金融產業集群。通過規劃引領和重點金融項目配套,不斷延伸和完善金融產業鏈,大力發展金融領域的設備制造、服務外包、軟件產業、人才培訓、后臺服務和研發等配套產業,為金融機構集聚發展提供全方位的配套服務。

推動城鄉金融均衡化。大力發展縣域和農村金融,推進基本金融服務均等化。鼓勵金融機構在皖北、大別山區等金融薄弱地區增設分支機構,加強金融服務,開發和推廣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配套的金融產品。引導資金以多種方式投向欠發達地區重點基礎設施建設,實現城鄉之間、區域之間金融協調發展。圍繞全面脫貧的目標任務,充分運用支農再貸款、扶貧再貸款等政策,加大創業擔保貸款、助學貸款、婦女小額貸款、康復扶貧貸款實施力度,重點加大對大別山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和國家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金融精準扶貧力度,幫助貧困地區加快發展、實現脫貧。

第五節 營造良好金融生態環境

推進信用環境建設。繼續加強政府自身債務管理,按期償還債務。開展“誠信企業”和創建良好金融生態環境示范區評選活動,建立和完善誠信企業“紅名單”激勵制度及失信企業“黑名單”懲戒制度,增強誠信受益示范效應。大力開展信用農戶、信用村、信用鄉鎮評定工作。推進企業和個人信用征信基礎數據庫建設,建立金融業統一征信平臺。加大非信貸信息采集工作力度,實現工商、稅務、法院、環保、社保、質監、交通、公用事業、衛生計生等部門社會信用信息的采集建檔和共享,推進電子信用檔案與人民銀行企業和個人征信系統的有效對接。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覆蓋較為全面的全省信用信息體系。

加快社會中介服務市場規范發展。強化中介服務市場監管和行業自律,建立健全中介服務機構的市場準入、日常監管和市場退出機制。培育和發展一批具有較高執業資質和道德水準的信用評級機構、資產評估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咨詢公司等中介服務機構。嚴厲打擊非法中介和違法違規中介活動,實施中介機構不誠信行為信息披露和通報制度,提高中介服務的市場公信力。

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廣泛利用廣播電視、書刊雜志、數字媒體等渠道,多層面、廣角度普及金融基礎知識。組織開展送金融知識下基層、入企業、進社區等專項教育活動。建立金融知識教育發展長效機制,推動有條件的大中小學開展金融知識普及教育,鼓勵有條件的高校開設金融基礎知識相關公共課。完善跨市場、跨行業金融產品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和信訪投訴受理機制,妥善解決金融消費投訴和糾紛。

加強金融債權保護。完善金融涉訴案件協調機制,加大金融案件執行力度。開展對逃廢金融債務懲戒工作,對逃廢金融機構債務的企業進行通報。

防范金融風險。以聯防聯控為核心,建立健全“監測預警、信息溝通、部門協調、上下聯動、責任明確、及時處置”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加強中央與地方、金融各監管部門之間溝通協作,加快形成市場準入、日常監管、違規認定、風險處置的完整監管體系,逐步將各類金融市場主體納入監管范圍,實現各類金融活動監管全覆蓋。積極引導、支持和規范行業自律,充分發揮各類金融行業協會自律管理作用。推動地方和有關部門制定風險處置預案,定期開展風險排查,及時化解和處置各類金融風險和潛在風險。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節 加強組織領導

充分發揮省金融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統籌協調作用,研究解決規劃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主動爭取國家層面對安徽金融業的更大支持。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切實加強對金融工作領導,健全工作機構,充實人員力量,提升專業能力,統籌協調地方金融業改革發展和監督管理。建立金融業綜合統計分析體系,科學設定金融業發展統計指標,科學評估金融業發展全貌及對全省經濟發展的貢獻。強化工作推進落實機制,繼續將金融工作納入政府工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內容。

第二節 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監管體制

按照“屬地管理、權責統一”的原則,加強地方政府金融監管能力建設,建立責任追究制度,推動地方金融工作職能由當前以服務協調為主,加快向服務和監管并重轉變。探索建立地方金融機構定期審計制度,強化審計結果運用。明確屬地金融監管職責,推進金融業務統一管理。理順管理體制,健全機構設置,建立協調機制,形成條塊結合、運轉高效、無縫銜接、全面覆蓋的區域性金融管理與風險防范機制。堅持依法監管,加快推進地方金融法規和規章制度建設。改進和完善地方金融監管方式,建立地方金融數據監測信息系統,加強相關監管信息數據交換與整合。

第三節 加大政策支持

制定完善促進金融業發展的政策舉措,加大對金融機構、金融基礎設施等重點領域的扶持。加強財政資金引導,完善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杠桿作用,撬動、吸引社會資本積極支持金融業發展。認真落實國家有關促進金融業發展的稅收政策,完善各級政府支持和促進金融業發展的扶持政策。

第四節 加強人才保障

完善有利于金融人才引進、使用、培養和發展的體制機制,出臺優惠政策,制訂實施金融人才專項工作計劃,鼓勵政府部門、金融機構、高等院校采取多種方式,引進和培養與經濟發展相適應的金融研究、創新、技術、市場等方面人才,建立多層次、高素質的金融人才隊伍。加強各地領導干部金融專業知識培訓,不斷提高各級政府運用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能力和水平。鼓勵各級政府與金融機構開展雙向掛職交流。建立科學合理的薪酬激勵制度,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條件,不斷集聚金融高端人才。突出業績和能力考評,形成公平擇優、人盡其才的用人機制,造就有利于金融人才健康成長發展的良好環境。

第五節 嚴格考核落實

按照分階段推進、系統化實施、第三方評估的原則,將規劃目標任務按年度分解落實到各地、各相關部門。建立推動規劃落實考核評估和反饋機制,對預期性目標進行動態監測和評估,將規劃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列入年度目標效能管理考核。在規劃實施中期和終期階段,引入第三方評估機構組織開展評估。